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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 济南政采监管部门推出七问七答

作者:柏玲 通讯员 杜晓东 发布于:2020-02-19 16:23: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年前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项目,现在可以开标了吗?专家是自行选择还是网上抽取?”针对济南市代理机构普遍关心的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了解到,济南市在疫情采购管理中做好防控措施,掌握好人员情况,严格按市疫情领导小组要求防控。
 
  目前必须开评标的项目,经疫情领导小组同意,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是可以的。而必须开标的项目,专家抽取严格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政策指南》第六条视情况选择专家。具体如何操作呢?即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无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济南市制定的《指南》有哪些重点内容呢?可以用七问七答概括。
 
  第一问:疫情相关设备及物资如何采购?
 
  答: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设备和物资的,开启疫情防控绿色通道,由相关部门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须编制采购预算,无须履行进口产品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第二问:疫情相关设备和物资如何走政府采购绿色通道?
 
  答:各采购单位应当健全完善应急采购内控管理机制,组织安排了解掌握市场行情和专业技术的人员参与采购工作。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各预算单位应当及时补追政府采购预算,按照相关规定整理补齐采购档案材料。
 
  第三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政采业务?
 
  答:为减少疫情传播及蔓延可能性,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见面解除情形,除电话咨询外,政府采购业务均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答复等,市级采购单位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日常办公用品设备等。
 
  第四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评标?
 
  各类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原则上应当暂停或延期。已确定开标时间、非工作必须的采购项目,应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并电话告知供应商。具体恢复时间,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第五问:确需开评标的项目如何办?
 
  答:一是要建立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互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要严格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第六问:评审专家如何选择?
 
  答:对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无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14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者的评审专家,应当劝说引导其“回避”参与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
 
  第七问:社会捐赠及工会资金如何采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各部门单位通过社会捐赠资金以及使用工会资金购买防控疫情所需设备及物资的,不属于政府采购活动,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规定管理。
 
  据介绍,济南市企业复工复产和单位重大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复工要求落实好“双测温两报告”,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尽可能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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