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西“四个推进” 全方位打造阳光政府采购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20-02-05 10:48: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推进政府采购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我省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从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技术手段、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将信息公开贯穿始终,全方位打造阳光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近日举办的15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监管及军队论坛上,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吴慧勤介绍了江西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的相关情况。
 
  推进政采电子化采购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据吴慧勤介绍,江西省自2012年7月起,就在全省范围内将政府采购管理、运行全面纳入电子化,是全国较早启动现代化手段、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省份之一。整个政府采购从申报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委托代理机构,到采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到开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合同备案、验收确认、资金支付,全流程实现公开的电子化操作,并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府采购业务的增加与变化,不断地完善和改进。有力地促进阳光采购,切实做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并有力地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近几年开展的监督检查还将信息公开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推进政采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采购”
 
  吴慧勤介绍,2017年10月,江西省财政厅与江西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西省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公管办[2017]12号),自2017年11月1日起,新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正式全面上线运行,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加强了动态监管的技术保障。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自2017年11月起,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又增加采购合同公示功能,要求公开具体成交记录,包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有效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全部上网运行,所有操作痕迹可追溯,全过程公开透明。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现已对接“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建立“投诉处理”、“行政处罚”专栏。同时,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时将本级投诉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等监管处罚信息上传至“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推进对接国库支付系统实现政采“闭环运行”
 
  据介绍,江西省还强化了采购预算与采购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效衔接,杜绝网下交易。将年度部门采购预算导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凡是没有纳入预算的项目将无法发起采购流程,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杜绝预算与采购脱节或采购后无预算资金支付的情况。在全国率先实现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政府采购贷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当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后,国库支付系统将自动获取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品目、中标金额等信息,采购人可在网上提起支付申请。
 
  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江西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江西省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支出调整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政府采购事项后,其录入岗在授权支付录入界面勾选“采购品目”和“采购分项编号”,调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模块”自动推送的收款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采购金额),开具授权支付指令,发送到预算单位审核岗,审核岗审核后再发送至代理行进行支付。实现了预算资金从预算到执行再到支付的数据互通。
 
  推进网上商城建设实现政采效率提升
 
  据悉,2017年12月,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圆满完成并顺利试运行,同时出台了《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购[2017]64号)。纳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商品是列入集中机构目录内的,且年度采购预算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办公通用类货物。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以在网上商城进行直接采购,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对于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通过直购当天就可以完成成交,对于20万元-100万元的采购项目通过竞价两天就可以完成成交,同时也便于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自上线运行以来,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江西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驻供应商449家,累计注册用户数1847家,累计成交订单14360笔,上架商品总数146866,累计节约资金603万元。网上商城交易总额3.67亿元。今年,江西省财政牵头,在总结省本级网上商城的建设经验,也为将来统一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实现全国一张网打下良好基础,为不断提高集采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的交易效率,将建设覆盖全省范围的网上商城。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