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起“驾照式”计分考核代理机构
2020年1月1日起,辽宁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将实行记分考核制度。辽宁省财政厅近日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今后,辽宁省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像司机持有驾照违法一样扣分,每年度总分12分。记分分值累加不足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代理机构将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6个月。代理机构连续在两个记分周期内出现记满12分的,第二个记分周期整改时间为12个月。
据了解,记分考核制度是辽宁省对代理机构在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执业行为进行量化比较的管理措施。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记分考核,采取日常监管记分和专项检查记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记分考核工作。代理机构的记分考核情况将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84种记分情形记满12分将进行整改
“我省代理机构记分考核制度并非首创全国首创,我们调研发现个别地市财政部门早已实行该制度,而且效果还比较明显,所以我们也采用了这种做法,并全省上下联动执行。”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辽宁省共列明了84种记分情形,并依据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轻重程度,分别记2分、3分、6分和12分。对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次数累计记分。
根据《办法》,财政部门记分时,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向被记分代理机构发送记分通知书。没有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化的县(区)级财政部门,可将纸质记分通知书发送给代理机构,并将记分结果报送所在地的市级财政部门,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录入辽宁政府采购网。
“如果记满12分,也就是扣到0分的代理机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我们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6个月。如果代理机构连续在两个记分周期内出现记满12分,第二次整改时间为12个月。当然,整改期间并不是停业整改,采购人仍可以选择这家代理机构,
但必须事先向同级财政部门说明合理理由并备案。不过,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记分考核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该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专职从业人员建立终身档案
据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将实行专职从业人员负责制。代理机构注册成功后,其专职从业人员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络在线考试。对于考试合格人数(不低于80分,满分为100分)未达到5名的代理机构,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不具备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条件,省财政厅将暂停其网上操作权限,合格人数达到5人后,恢复权限。考试未合格人员,可重新补考,两次考试间隔期不少于10天,6个月内重新补考次数不超过3次。
《办法》明确,省级财政部门将为每个登记备案的专职从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专职从业人员的档案随其所在代理机构的变更而迁移,档案内容包括:(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及号码;(二)职称或者执业注册资格及学历情况;(三)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情况;(四)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在线考试成绩情况;(五)负责的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这样做的目的是我们要设立政府采购专职从业人员终身负责制。我们为每一名专职从业人员都建立了档案,并且可以随着工作单位的变迁而转移,而不是说换一家单位档案就取消了。所以,档案内容包含了该专职人员所有的信息。”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档案内容所提的业务培训,《办法》要求代理机构可选择参加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与政府采购政策业务相关的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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