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疫情防控采购开“绿色通道” 暂停非紧急采购项目
防控疫情刻不容缓!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紧急采购和非紧急采购项目的工作要求。
武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以来,该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确保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印发《通知》也是为了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紧急采购,《通知》明确,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紧急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武控指办〔2020〕2号)要求执行。市直各部门(单位)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釆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釆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髙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釆购质量。如有需要,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更好实现供需对接。
对于非紧急采购项目,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1号)的要求,自即日起,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开标评标等活动,原则上应当暂停或延期。已发布采购公告且明确开标和评标时间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依法发布更正公告予于延期,并以适当方式(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评审专家。
据了解,自武汉市疫情应急响应终止之日起,即恢复正常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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