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为 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提供政策保障
作者:黄顺 发布于:2020-02-02 17:14: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时间就是生命,疫情防控采购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钦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政策精神,钦州市财政局迅速出台《钦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钦市财采〔2020〕4号),为各采购单位建立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采购工作顺畅、便利实施。
文件明确了针对疫情防控项目实施紧急采购的相关举措,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自行组织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或备案。
同时还要求,采购单位应当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效益。严格规范疫情防控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妥善管理疫情防控采购有关文件及凭据等资料。
在特殊时期,钦州市财政局切实把人民群众和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采购工作中,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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