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开评标活动应暂停或延期
作者:整理/赵志明 发布于:2020-01-28 11:21: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月27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各相关单位开展政府采购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应当遵循三项原则。
一是非必须采购项目,暂停或延期开展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即日起,各类货物、服务、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现场开评标等活动,原则上应当暂停或延期。已确定开标时间、非工作必须的采购项目,应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并电话告知报名供应商。具体恢复时间,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公告。
二是必须采购项目,应当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采购人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严格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所应当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都应当进行清理消毒工作。三是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三是放开专家选择权限,实行专家“回避”制度。对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无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 14 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评审专家,应当劝说引导其“回避” 参与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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