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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环境 规范管理 提质增效

江西鄱阳县去年政府采购节资1100万

作者:程晓述 发布于:2020-01-16 11:26:31 来源: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
  江西省鄱阳县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采取多种有效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2019年,该县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4392.8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277.14万元,节资约1100万元。
 
  一是强化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有关文件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围绕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该县全面清理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同时加大查处力度。以检查促规范;2019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排斥民营企业”检查、省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重点是委托代理、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内容。对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下达告知书,并对涉事代理机构给予相应处理和处罚。2019年,共有4家代理机构,3家采购人、1供应商被处罚。
 
  二是出台制度,规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鄱阳县政府采购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采购人主体责任、主管预算单位职责、采购人内控管理、采购人操作流程等方面予以了明确。如:要求采购人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归口管理部门须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采购人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分设政府采购业务岗位,明确政府采购业务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科学配置配齐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建立轮岗交流制度以及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
 
  同时要求采购人成立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负责审核采购需求、组织实施自行采购项目等工作。
 
  三是着力转轨,全面落实政府采购 “放管服”要求。切实按照上级要求,不断转变职能,转变服务方式,着力推进 “放管服”。即:落实“放”权, 激发采购新活力。简化采购流程,取消了多环节的审核事项,实现了政府采购“直通车”。充分落实了采购人对采购计划实施备案、代理机构选择、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适用等事项的自主权和主体责任,还权还责于采购单位,激发政府采购发展新动能;加强“管”理,完善采购新体系。加强采购需求编制和履约验收的管理,强化采购单位内控管理,明确了相关环节流程的执行要求,确保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实现政府采购向结果导向型监管的转变。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效改进、优化、完善政府采购体系;深化“服”务,提升采购满意度。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依法推进采购源头、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各个环节的公开,从源头和结果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方便各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该县财政局专门印发了《政府采购办事指南》,将政府采购办理方式、流程、要求,以及如何办理付款手续等全部一次性告知,让大家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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