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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类项目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20-01-03 17:05: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以下简称《目录》)。根据《目录》,广西2020年集中采购目录包含货物类23个品目,服务类7个品目。《目录》中没有包含工程类项目。
  
  《目录》明确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对于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自治区本级为50万元,设区市、县级为30万元。对于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自治区本级和设区市、县级均为60万元。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目录》,广西2020年集中采购目录有五个显著的变化。一是缩小集中采购范围差异,实现集中采购目录相对统一,以充分发挥集中采购制度和机构优势;二是“车辆加油服务暂缓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工程类项目全部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三是不再发布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四是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五是各市、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自治区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得再自行确定。
  
  另外,《目录》共计30个品目中均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广西高校、科研院所采购各类科研仪器设备可按照《关于完善自治区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广西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17〕2号)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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