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以信息化建设助推政府采购管理实现“四个转变”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12-27 15:48:48 来源:广西财政厅
今年以来,钦州市积极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建设市、县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积极构建优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成全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实现政府采购计划备案从“往返跑路”到“网上办理”转变。市本级自今年年初上线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将采购计划备案、合同备案等通过互联网实现一站式办理,改变以往的纸质备案管理模式,由采购人自行申报网络备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截至11月底,今年已完成1169项计划备案项目,涉及金额9.11亿元。
二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转变。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实现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和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及高效化。通过将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采购等审批流程嵌入计划填报程序中,使计划管理系统从传统的单一数据统计向综合管理业务转变。同时,在系统中关联政府采购品目、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规则,进一步提高采购单位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实时采集、汇总、分析政府采购基础信息,确保按预算实施采购,按程序执行采购。
三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从“信息孤岛”到“一张网”转变。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快政府采购“一张网”建设,所辖灵山县、浦北县在今年7月初正式上线“政采云”电子卖场系统。截至11月底,灵山县共有187家供应商进驻,上架22436件商品,采购单位完成交易2001单,涉及交易金额4264万元;浦北县共有88家供应商进驻,上架9549件商品,采购单位完成交易709单,涉及交易金额268万元。电子卖场的推行,提高了采购单位的采购效率和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引导供应商在公开公平的环境中竞争发展。钦南区、钦北区也按照计划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从“监管责任为主”到“主体责任为主”转变。重新确定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填报信息的主体责任,从今年开始,财政部门明确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由监管部门代为填报改为采购人自主填报。按照财政部《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要求,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采购人在编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通过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全域信息化改革进程,规范各类政府采购主体的操作,以“互联网+”充分实现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的全面融合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具有重要意义,向各类社会主体提高优质和便捷的服务,为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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