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开展自治区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现场考核工作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12-27 15:45:40 来源:广西财政厅
本次现场考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06〕1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目的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行行为。
现场考核会上,检查工作组对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开展自治区本级集中采购工作情况予以了肯定,希望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动适应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增强自身竞争力,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检查工作组也就本次考核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如保证金退还记录问题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与会代表交换了意见。
据悉,本次考核从2019年10月14日开始,到2019年12月底结束,分为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展自查、自治区财政厅检查工作组对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自治区财政厅检查工作组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检查三个阶段。重点考核基础工作、代理程序、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情况、信息统计情况等内容。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考核结果对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评定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