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利剑破解三项矛盾 山东布局2020年深改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9-12-18 18:04: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深化改革面临三项矛盾
在姜龙看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三个矛盾。
一是政府采购改革的突破性诉求与依法采购的刚性要求之间的矛盾。《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依法采购是监管工作的核心,坚持法的刚性要求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遵守的准则。当前,政府采购工作核心在转变,政府采购改革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与重点。
“改革必定要打破原有的条条框框。因此,在当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之前,政府采购工作必然有一个阶段的理念上变化。大家会感到当前的改革思路与我们长期坚持的某些观念存在不一致性,也会感觉到工作上的不适应。”姜龙说。
二是公众的无界性期待与有界性监管之间的矛盾。公众对政府采购寄予了很高的期许,而监管部门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有限范围内,与公众的期许存在不小的矛盾。首先我国是两法并存,与政府有关的工程招标投标、药品采购以及国有企业采购等不由财政部门监管。其次,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这就导致了合同管理的缺失。然而,公众不了解法律法规,不能明确界定政府采购的范围,这就常常发生“张冠李戴”的情况,把不属于政府采购的问题,都归为政府采购。
三是公共资源的管理理念与政府采购的监管理念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在全国推开,我省各地也都建立起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也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的一部分进行了整合。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管理的理念、方式、思路等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同之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协调。”姜龙介绍。
四把“利剑”破解矛盾引领新发展
在当前政府采购改革进程中,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是关键。山东省财政厅今年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致力于优化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涉及政府采购改革的诸多方面,正在逐步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从简政放权、服务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做好政府采购流程简化、优化、细化、全流程电子化工作。
破解矛盾,需要四把利剑,2020年山东省财政厅将从四方面寻求突破,完成改革重点任务。
一是制度创新,抓好政府采购改革落实工作。山东把2020年作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年,实现改革的举措与法的精神相吻合、相衔接、相一致,做好依法改革的文章;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出接地气、可操作、能落实的改革方案和改革举措,做好结合省情的文章;全力以赴抓贯彻、抓执行、抓推进、抓成效,做好落地生根的文章,努力把中央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创造性地转化为山东省的创新实践。
二是依法诚信,抓好监管水平提升工作。进一步理顺政府采购各方职责,把准定位、明确分工,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对采购人,要强化其主体地位、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权责对等要求;对代理机构,要抓好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合规、规范有序地开展对监督检查;对评审专家,要实施动态管理,在严进的同时实行严管;对供应商,既要公正开展行政裁决,保障其合法权益,更要对违法供应商严肃处理。
三是便利快捷,抓好全流程电子化再造工作。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力度,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从采购计划到发布公告、开评标、签订合同和验收管理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改造,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纵向一体化和全流程电子化。全省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同平台无纸化协同办公,为各就各位、简政放权添加新推力,为依法采购、改革创新提供新抓手,为一次办好、优化服务打开新窗口,为开放包容、信息共享打造新空间。
四是风清气正,抓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明年的主要任务: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清理不符合法律要求、不适应市场诉求的政策、规定和做法;按照“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管理,确保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依法合规、高效快捷。
姜龙表示,在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中,山东省财政厅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助推政府采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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