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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份额 河南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作者:刘辉/整理 发布于:2019-12-12 14:08: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精准脱贫,充分运用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 号)的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四项重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四项支持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一是填报预留份额。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引导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并认真填报“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按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是组织产品上线。各级扶贫部门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供给体系。河南省38个国家级贫困县扶贫部门要在相关省辖市扶贫部门统筹指导下,认真向省扶贫办推荐上报本地区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和带贫能力强、产品质量好、有诚信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的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及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审核,出具对拟推荐的市场经营主体资质、产品价格、产量质量、带贫益贫成效审核相关证明,录入消费扶贫工作系统,相关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三是完善平台管理。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搭建、管护、运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方面,主动作为,发挥作用,运用网络销售平台积极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积极探索“供销e家”网站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认可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的对接,尽多推荐有实力、有诚信的社属或领办的农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参与农副产品供应工作。
 
  四是开展采购活动。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有食堂的预算单位,特别是学校,要积极支持、指导、组织食堂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节日发放的农副产品、慰问品等,鼓励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鼓励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地方国有企业预留一定采购比例,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四大保障措施
 
  《通知》要求从四方面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按要求完成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的采购任务。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各级财政部门、扶贫部门、供销合作社要通力协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河南省将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通报情况以及平台信息统计数据对全省各级预算单位推进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供应商带贫益贫等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河南省财政厅联合省扶贫办、省供销合作总社明确了网络销售平台对接服务人员,具体负责河南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问题咨询、技术指导、供应商平台注册、产品上线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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