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作者:整理/王立 发布于:2019-12-10 14:31: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陕西政府采购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等规定,经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
关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目录》提出,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省级采购预算金额为300万元;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另外,工程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为20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为100万元。
关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目录》则规定,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省级预算金额为20万元;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为10万元;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为5万元。工程类项目省级预算金额为30万元;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为20万元;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为10万元。
《目录》还公布了自行采购项目的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省级预算金额为20—50万元;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为10—30万元;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为5—10万元。工程类项目省级预算金额为30—80万元;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为20—50万元;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为10—30万元。
《目录》还强调,各设区市辖区执行设区市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及自行采购限额标准。
以下为《目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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