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班
作者:杨锡才 发布于:2019-12-02 13:38: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最近,武汉市财政局面向2年来已经或即将从事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局六楼中心会议室成功举办1期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工作培训班,75家代理机构151人参加了培训,会上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骨干现身说法介绍了“如何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代理机构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重点进行强调和说明。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武汉近年大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除集中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采机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外,市级分散采购项目可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代理机构。同时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防范歧视性和倾向性采购行为的发生。
针对代理机构当前存在的代理协议签订不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审核把关不严、项目评审过程有待加强组织、成交环节规定没有严格执行、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内部制度控制亟需健全完善等问题,有关负责人在培训班上强调,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代理工作:
一是要依法依规在受托范围内开展采购活动。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的代理机构既是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执行者、遵守着,也是维护者。要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依法提供或者发售采购文件,组织好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市政府采购中心要以法定责任为己任,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不断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方面发挥了“国家队、排头兵、主阵地”作用。
二是要为政府采购活动买卖双方做好服务工作发挥好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一方面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当好宣传员。面对采购人宣传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内部控制等主体责任,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和有关法律责任,做好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咨询解释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采购文件和合同文本,依法在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询问和质疑答复。面对供应商,一次性告知投标注意事项,宣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另一方面,针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当好信息员,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依法报告采购人违法行为,评审专家拒不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职责履行、拒绝核对评标结果或书面说明评审理由情况,非法干预评审工作情况,重新评审、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情况,单一来源采购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情况等。
三是注重程序合法向兼顾采购需求和结果合法转变的同时强化有关节点的风险防范。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不断深化进行,在制度目标上从注重节支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在注重程序合法的同时,向兼顾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合法转变,不断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切实防范政府采购活动中风险发生。在制度约束方面:围绕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实际,设定岗位责任制度、风险防控制度、遇事决策机制等系列制度。在规范流程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政府采购实施实际,制定统一的规范流程和采购文件模板,做到服务标准化。在岗位分设方面:设置项目受理岗、项目实施岗、项目审核岗、公告审核岗、文件内审岗,分工协作。在项目受理方面:专设项目受理岗,将受理的采购项目分配至各项目专员,坚持同一采购人不固定项目专员的原则,从项目受理源头防控风险。在多层审核方面:采购文件由项目专员通过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后编写完成,再经文件审核岗从合法性、合理性等角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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