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四名评审专家未按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审被处罚
作者:整理/王立 发布于:2019-11-07 13:37: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处罚决定书显示,马贵生、韩冰、刘清、张元澧作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 2017年5月23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1259-17168)的公开招标评审中,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审,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兰州市财政局调查后发现,以上情况属实,有审计调查凭证、评标记录、相关当事人谈话记录和现场录像为证。兰州市财政局已于10月14日依法告知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放弃申辩及听证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兰州市财政局对马贵生、韩冰、刘清、张元澧四名评审专家均作出了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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