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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深改要求 江苏常州政采将从三方面发力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9-10-23 11:23: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8年11月14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等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深改’是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全方位改革,是基于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经验基础之上所做的顶层设计,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征程、新起点。”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周俊鹏在近日举办的常州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上表示,为落实深改要求,常州市政府采购将从三方面发力。
 
落实深改要求 江苏常州政采将从三方面发力
 
    理顺权责关系 完善规则体系
 
    一是理顺权责关系,建立以采购人为主体的运行体系。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提出采购需求、享受采购成果。本次改革的重点是要理顺采购人的权与责,明确采购人的主体地位。
 
    二是完善交易规则,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交易规则体系。目前以供应商为核心的政府采购竞争制度需要转向以采购人为核心的实现绩效目标的采购制度上来,切实让采购人承担起确保持续履约、执行采购功能政策、发扬政府诚信等责任义务。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建立现代采购制度。在“放管服”改革的大浪潮中,政府采购承担诸如节约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保障网络安全、改善社会民生、反腐倡廉等重要政策功能,这些政策功能应当由采购人切实承担起来。
 
    加强信用管理 建立责任清单
 
    周俊鹏在培训班上透露,为加快落实深改总体要求,常州市财政局将于今年年内出台《常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常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从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两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监督,从而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其中,《办法》中将采购人失信行为分为严重失信行为和一般失信行为两个等级。如果采购人有失信行为发生,将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信用常州”等网站公示,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采购人信用“黑名单”并纳入常州市失信联合惩戒范围。
 
    《清单》要求各单位依据采购人责任清单,建立落实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界定各采购岗位职责,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业务多人参与、轮岗等规定制度,健全采购环节决策机制、审核审计制度等措施,完善流程规范、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全部网上交易 系统年内全覆盖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周俊鹏介绍,常州市财政局于2017年6月启动了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建设工作。该系统是基于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而搭建的,全面整合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监管部门等采购角色,从统一入口进入系统,利用大数据实现采购过程的全留痕。
 
    据介绍,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搭建以“一个标准、弹性操作”为原则,从横向来看,整合了财政一体化系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等外接系统;从纵向来看,全面覆盖了从采购人委托协议、需求编写、执行申请、申请受理、编制文件、评审准备、开标评审、结果公示、结果确定、结果登记、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采购全过程,全方位覆盖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电子数据。
 
    其中,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将使用自动监控和限时预警功能,对已经梳理的42个关键采购节点进行监控,使得监管部门管理更加高效便捷。监管系统将覆盖全市集采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据悉,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管理系统和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将于年内全部整合上线。
 
    至此,常州市政府采购已经初步建成了“四位一体”的互联网+政府采购平台,即“一个政府采购网站+一个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一个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管理系统+一个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分别在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透明、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操作流程和提升监管能力方面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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