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义开展采购人绩效评价管理
作者:钟志君 发布于:2019-10-23 11:22:23 来源:江西省崇义县财政局
江西崇义县财政局出台《崇义县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原则、考核主体、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等,同时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较好的予以表扬,发现问题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办法指出:该县对县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即,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一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对预算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是通过绩效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对经过量化的考核指标自动打分,形成整体评价结果。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数据来源于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办法强调:崇义县财政局是实施绩效考核的主体,遵循依法实施、客观公正、信息公开的原则,负责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设绩效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依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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