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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做好“四篇文章”推动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10-17 14:35:07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再造,提出了16条改革措施,制定了9大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引,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面,逐步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一是做好流程简化文章。将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由原来的114项压减至38项,分散采购限额统一提高到150万元,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采购自主权;将集中采购项目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待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压缩至10天;设置批量集采大订单触发机制,缩短批量集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做好流程优化文章。调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流程,减少因初审不通过而导致的重复公示;取消投标保证金、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供的材料,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印发标准化格式参考文本,以标准化促进采购管理规范化。
 
  三是做好流程细化文章。编制《政府采购管理业务流程图》,明确政策依据、办事材料、提醒事项、政策咨询人等事项,提高服务各方采购主体的效率和水平;编制《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执行流程图》,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规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指引》,畅通供应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
 
  四是做好全流程电子化文章。促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从编制部门预算,到政府采购交易,到采购结果运用”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的财政业务横向一体化以及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业务的纵向一体化,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同平台、无纸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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