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财政局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发布于:2019-09-17 16:20:41 来源:宝丰财政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通知》精神,宝丰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为供应商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一、结合文件,自查自纠。将文件中涉及清理整改的十三项内容转发至各相关单位,要求结合招标项目,逐一排查,实施过程中,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及时修改完善或者予以废止。
三、减轻企业运行成本。自8月1日起,涉及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和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9月1日起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透明度,规范信息发布、信息内容等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三公一透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下一篇:云南政采支持脱贫攻坚打开新思路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