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保山市财政局:四项措施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08-20 17:35:4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保山市财政局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针对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精准发力,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切实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组织学习营造舆论氛围。组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通过会议、微信工作群、QQ群等渠道,传导和学习财政部最新发布的有关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解读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案例,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规范相关政策提高政府采购执行力。制定《保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如采购需求与评审办法等),为采购人编制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等具体操作行为提供重要依据,从源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便于各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负面清单对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营造更加公平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明确职责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行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人负责制。通过明确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利于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权责对等、监督有力、问责追责严格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四是部署专项工作促问题有效整改。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总结分析政府采购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针对存在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检自查专项整治工作。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