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开封明确八大任务 助力采购人做好内控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9-08-20 15:29: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目前采购人还存在采购风险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例如有的单位几千块钱的东西都担心出问题,想'招标',有的单位几百万元的东西却又想规避政府采购……只有进一步提高采购人的法律意识,才能够真正做到'切菜用刀,打仗用炮'。”河南省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开封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采购单位的八大主要任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市直单位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采购预算、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环节的管理。主管单位应加强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运行的督促和指导。
 
  二是实施归口管理。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管理和对外沟通协调。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相关部门(岗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相关部门(岗位)间的沟通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等。
 
  三是科学设置岗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梳理不同业务、环节、岗位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制度规则、风险事项等台账。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等。同时,严格执行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在岗监督、换岗审查和离岗责任追溯制度等。
 
  四是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对于涉及民生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和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设置、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采购合同签订、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采购和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法律、技术咨询或者公开征求意见,决策过程要形成完整记录,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五是加强内部审核。依据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对照要求逐层把关。
 
  六是强化流程控制。包括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制定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文件;委派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确定采购结果;签订、公告及备案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健全档案管理;变更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采购;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结果评价等。
 
  七是明确时限要求。对预算执行、信息公告、确定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公告及备案合同、答复询问质疑以及其他有时间要求的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各个节点的工作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八是强化利益冲突管理。厘清利益冲突的主要对象、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明确与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往的基本原则和界限,细化处理原则、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案。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我们主要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同时还借鉴了外省及其他地市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这八大主要任务其他的条款主要是宏观方面的,第六项流程控制主要是从微观上规范了采购人主体权责和采购行为,因为只有明确了流程,才能做好内控管理。”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