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解读之“政府采购”
作者:陈吉楚 通讯员王锋 发布于:2019-08-13 14:31:04 来源:三亚日报
继续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实现市场经济各类主体公平充分竞争。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省政务服务中心争取进一步优化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模块,实现政策法规、办事指引、中介服务等查询和咨询功能。
三亚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针对“政府采购”指标提出的两大重点任务之一,由三亚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落实,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为责任单位。
三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三亚在政府采购方面推进多项改革:从2018年起,将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20万元、40万元统一提高至50万元与工程类项目一致;将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150万元、100万元统一提高至200万元,工程类标准则提高至400万元。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合同管理参照省财政厅的做法,要求三亚预算单位应通过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报备政府采购计划和电子合同,从“逐级审核”改为“系统自动备案”,该项工作已从2018年7月1日起在三亚市直预算单位中全面实行。此外,为推动三亚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电商化改革,加快实施海南“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尽快实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全省覆盖,已于2018年6月12日在市财政局6楼大会议室举办了有关培训班,并于2018年7月1日开始推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应用。
为落实“政府采购”指标任务,三亚市财政局将继续贯彻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督促本市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将一定比例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即“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将60%以上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或在非预留项目中以价格扣除等方式给予中小企业优惠对待。同时,优化三亚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对接省政务服务中心,争取进一步优化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模块,实现政策法规、办事指引、中介服务等查询和咨询功能。另外,由于条件所限,省系统含有的电子标和功能在三亚子系统中仅运用于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为提高评标效率问题,将积极争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功能在三亚推行,以降低供应商的商务成本,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
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将一定比例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后,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将落到实处,实现市场经济各类主体公平充分竞争。三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模块,可实现政策法规、办事指引、中介服务等查询和咨询功能;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后,将降低供应商的商务成本,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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