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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优化政府采购流程 力推“互联网+招标采购”

作者:整理/王立 发布于:2019-08-12 17:53: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政府网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1号,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布了《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重庆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显著改善,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今后,重庆市将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重点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网、财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20个重要方面,持续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方案》还公布了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值得关注的相关措施如下:
 
  一、由重庆市财政局牵头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给予配合完善电子采购平台。在2019年底前在重庆市全面推广网上采购模式;另外,推行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2021年底前实现公开招标项目以电子招投标方式为主组织实施。
 
  二、由重庆市财政局牵头优化采购流程。通过完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APP功能,精简业务环节,优化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流程;取消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优化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流程。
 
  三、由重庆市财政局牵头人行重庆营管部给予配合规范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业务员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依法及时确定采购结果,严格按照采购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2019年底前建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网上申报平台,方便企业直接通过线上申请方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
 
  四、由重庆市财政局牵头强化合同管理。2019年底前联通政府采购内外网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备案一体化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
 
  五、由重庆市财政局牵头加强支付和交付监管。督促采购人在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不得无故拖延、附加额外条件;督促采购人按照项目进度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欠资金;建立定期督查机制,严肃处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
 
  六、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相互牵头配合大力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升级完善全市统一的招标投标电子系统,2019年底前将使用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推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提高电子交易比例,2020年底前全市招标投标项目基本实现交易、监督、信息发布全流程电子化。
 
  七、由重庆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严格投标和履约担保管理。投标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管。对具备保证金结算条件的银行在准入、运行中公平对待;招标人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重庆投资咨询集团给予配合保证市内外企业公平竞争。加快制定推行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实现招标文件对市内外企业公平对待,在资格条件、废标条款、评标办法、定标条件、合同条款等设置上一视同仁。2020年底前实行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九、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重庆市司法局给予配合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受理、调查、处理流程,2020年底前制定完善《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等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底前修订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自由裁量权基准。
 
  以下为《方案》全文
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措施,切实解决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显著改善,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重点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网、财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20个重要方面,持续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本区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强化考核评价。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要求,优化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市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落实所承担任务的具体措施。市政府督查办要通过窗口督导、明察暗访、约谈访谈等方式,加强日常跟踪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宣传方案,及时准确向全社会传递政策意图。加大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力度,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展示重庆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成效。
 
   附件: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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