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 四举措减少质疑投诉
作者:崔卫卫 通讯员 黄顺 发布于:2019-08-04 13:51: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由于供应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财政局主动作为,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投诉案件受理量逐年下降。
据了解,钦州市财政局2017年正式受理的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有11起,下达了13份投诉处理决定书,涉及政府采购项目9个; 2018年正式受理投诉案件8起,下达了7份投诉处理决定书,1份终止处理决定书,涉及政府采购项目8个;2019年上半年,仅正式受理投诉案件1起。
钦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投诉、举报案件,该局坚持做到依法、严谨细致受理,并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和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做出的处理决定准确无误,有效规避投诉处理法律风险,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做法有以下四点:
一是抓好源头管理。在日常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必须履行采购主体责任。按照《钦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的精神,规范科学地编制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合规、完整,表述含义准确,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质疑、投诉。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法规程序组织编制采购文件、开评标等环节工作,确保在招标程序上做到依法依规进行。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印发了《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对接收投诉材料、审查处理意见、投诉处理、送达等环节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确定每个处理环节的办理时限,严格规范处理程序。同时对供应商递交的投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查,要求其按照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进行编制,审查其投诉材料是否齐全,投诉事项是否清晰,投诉内容是否完整等。
三是严格履行法制审查程序。通过印发《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局法规税政科具体负责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钦州市财政局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通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采购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咨询论证、行政处罚等环节,在项目处理决定书下达前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从法律专业上进行把关,确保处理依法依规,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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