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政府采购按下“快进键”
作者:包大炳 发布于:2019-07-30 15:04:36 来源:随州日报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品质随州建设,随州市政府采购着力做好“加减乘”法,在“放管服”上持续出招。
做好放权“减法”,开展政府采购“瘦身”行动。着力提高政府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17年起,逐年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采购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3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清理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对国企性质的4家投融资平台公司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对在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及水、电、气等项目暂不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扩大市属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自主权,由其完善内控机制,实施自行采购;实行采购计划网上备案制,今年上半年改造升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由采购人自主编制采购计划,自主确定采购方式,采购计划、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在网上备案,变原来的“人来人往”为“网来网去”,大大方便了采购人。
做好服务“乘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在制作招标文件时,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功能,对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高了中小企业中标几率;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对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以下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实行协议定点采购,2018年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9大类195家中小微企业作为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较好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二是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87号令,印发《随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三个方面制定40条“禁令”,并严格监督执行,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三是落实取消投标保证金规定。市财政局专门印发通知,从2018年12月20日起,在全市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并定期开展抽查,得到全面落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共退还沉淀保证金60笔,金额77.9万元。通过停收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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