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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江1-7月采购规模1008.55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17:59:09 来源:迎江区政府网
  近年来,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抓基础建制,规范行为;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效益”。 2015年1-7月份,累计办理各类政府采购项目50个,采购金额1008.55万元,节约资金105.88万元。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出台《迎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庆市迎江区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范文件。及时明晰政府采购范围,细化采购内容,公开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
 
  二、创新工作方式。由于目前我区未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由财政和业主单位等联合组织实施。以委托代理机构实施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进行监管,确保做到管采分离、有效制约、相互监督。借用市级专家评委参与评标,在市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着力提高评判的专业水准。
 
  三、规范运作程序。一是分类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对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公开交易,对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内的项目,由财政牵头,联合审计和业主按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二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实行与审计和业主联合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度,确保文件内容合理、合法、公平、公正。三是全过程参与监督。财政、审计和业主全程参与开标、评标,实行现场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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