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灌南调整限制购置标准

作者:李凤娜 发布于:2015-08-28 16:46:04 来源:
  一、积极推进大宗商品集中批量采购。各单位年初按照年度预算报采购计划。会同采购中心等部门整合各单位采购需求,统一配置标准,组织集中招标,确定大宗商品协议供货商及协议货物和价格。各采购单位与协议供货商按照协议货物的价格和服务签订供货合同,经县政府采购中心见证后,结算支付采购资金。第一期实施品种为两类:一类是电脑、打印机;二类是空调。每半年集中采购一次,实施范围为所有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各类政府性公司)。
 
  二、调整限制购置标准。对空调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置标准进行约束。空调执行节能减排政策,能效比由原来的5级以上调整为2级以上,各档次预算金额仍按原标准执行;电脑各档次的预算限额标准相应调低。实施效果明显。
 
  三、细化采购需求放低采购门槛。采购项目在论证需求时注重技术质量标准的设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设定相对较低,组织公开招标时审核确认样品严肃认真,诸多项目采购取得圆满成功。
 
  四、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定点采购和部门协议供货等办法进行完善,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年度执行情况考核,使经常性的零散性的服务类采购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继续强化县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使各单位自行组织或部门采购的项目有章可循。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