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采购人明晰主体责任少走弯路
广西预算单位培训“干货”多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19-07-01 15:5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采购人为什么委托这家代理机构,要说出理由。”
“采购文件由代理机构编制,但采购文件需经采购人确认,所以主体责任人还是采购人。”……
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钢平在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上强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也就意味着,采购人将拥有更多话语权、担负更多责任,所以采购人要抓紧时间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如果这方面工作做不好,很容易出现问题。
为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干部的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操作业务能力,6月18日、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南宁举办“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培训班上,黄钢平介绍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并结合采购人主体责任重点讲解政府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政府采购政策及操作实务;通报2018年我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梳理分析了财政部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财政部移送广西处理的问题和广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通过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可以看出,责任划分已发生改变,采购单位操作违法也同样要受到通报、处理。”他希望,预算单位通过学习对代理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引起高度重视,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外,他还对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采购人是否有权顺延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等问题的函》(财库便函【2019】154号)、有关紧急采购和涉密项目采购的问题、关于党政机关信息类产品采购等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最后,他讲解了关于内控制度建设政府采购实践中的问题、并对采购人58个责任清单进行详细解读。
据悉,此次培训还将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珠讲解“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案例分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许慧讲解“2019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主管唐赞讲解“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科学编制采购文件”。
根据安排,原计划400人的培训,因各预算单位培训需求大,增加旁听席位200个,共600人参加培训,整个会场座无虚席。《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现场看到,早上不到七点半,预算单位学员已陆续来到会场,为什么大家学习热情如此高涨?广西民族大学一位学员解释道,现在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变化大,一年一次的培训,机会难得,一定要来参加。自治区党委二级预算单位学员坦言,因为怕堵车所以早点过来,平日忙于精准扶贫等工作,正好这两天有空,过来充一下电。坐在旁听席的老覃来自戒毒局,他说有5位同事参与了这次培训,还有很多同事也都想来学习,但名额有限,“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太快,负责人要及时跟进,参加业务培训,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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