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婺源县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
作者:郑云珍 发布于:2019-06-28 10:45:57 来源:江西省婺源县财政局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中审批环节多、采购周期长、中标产品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江西省婺源县财政局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抓手,以财政改革创新为主线,在政府采购审批上做减法,在监管和改革创新上做加法,在服务上做乘法,不断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提高。
“放”——简化流程
“明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主体,要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负责,依法承担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严格履约验收、完善内控制度等主体责任。”根据《采购法》和《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财政部门取消了审核招标文件和开标现场监督,由采购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特点自行选择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项目预算并且自行确定选择代理机构,对整个采购项目负主体责任。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后,我县政府采购程序更加简易便捷。
“管”——重点加强监督
放权不等于放任。我县财政局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地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采取单位自查、考核组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抽查档案资料等形式,完成对全县采购项目检查抽查考核工作;形成对代理机构的检查工作的常态化监管模式,在对2018年度开展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集中力量圆满完成了对全县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服”——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在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的电子化和合同备案的电子化。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逐年增长,如果使用传统的纸质现场备案的做法,采购人很多时间都耗费在路上和排队等候上,效率很难进一步提高。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后改变了以往纸质备案流转的手工处理方式,实现从“‘签字盖章’到‘电子签章’,从‘跑财政’到‘在单位点鼠标’”足不出户全天候办理新模式,办理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工作自身的运行机制,扩大采购人自主权,同步健全预算部门在采购活动全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转变监管理念,从加强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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