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财政:
压实政府采购当事人责任 推动“以案促改” 工作发展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06-22 11:34:20 来源:财政部
一、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一是着手制定《中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共梳理汇总26个涉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5个财政部政府采购典型案例和近年来办理质疑投诉案件中多发性、易发性问题,形成禁止性行为140多项,强化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和业务指引。二是着手制定《中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奖惩结合”原则,采取“加分”“扣分”和延期公示等措施强化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促进提高从业水平。三是已着手制定《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实施细则》,针对政府采购投诉办理调查取证等关键环节,拓宽取证渠道,规范取证行为,主动防范法律和廉政风险。
二、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采购行为。今年以来,结合对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考核和举报事项的办理,随机抽取检查政府采购项目30个,针对质疑、投诉反映问题启动监督检查程序5宗,发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文件编制、信息公告、保证金退还等不到位、不规范问题34个。根据查证核实的问题,政府采购监管科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移交违法案件线索1条,对1名采购人和1名供应商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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