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互联网+”让政府采购更透明更高效
作者:徐颖 发布于:2019-06-12 10:23:01 来源:陕西日报
“现在我们单位的日常采购和租赁维修等需求都是通过勤务通商城解决,不仅费用节省了20%,关键平台还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省时又省力。”5月28日,陕西省一家三甲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今,各单位、组织机构的采购需求日益旺盛,采购量不断上升。“让单位采购阳光、透明、公开,是我们公司推出勤务通商城的初衷。”陕西勤务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原园说,目前商城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于一体,服务涵盖采购全流程、各领域,可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办公设备租赁及维修、家用电器维修维护、汽车租赁、招投标管理、投融资、工商财税、配送服务等18类服务。
采购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行为主体、多种采购对象、多重利益关系,如何进一步完善采购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成了当务之急。
为此,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推广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全国各地也着眼电子化采购变革,建立起包含交易、服务、监督等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平台,实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的全面电子化。
去年以来,陕西省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打造“阳光采购”“透明采购”。省财政厅按照“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新模式,建成了涵盖1个采购管理平台、4个基础数据库和6个子系统的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各单位的日常采购业务均可在互联网上完成。此举不仅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而且做到了“不见面审批”,减少了权力寻租空间。
同时,陕西省按照职权法定和权责对等原则,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将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事项一律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或登记制;采购资金由各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直接以授权方式支付给供应商,不再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将采购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自行选定评审专家审批等权限一揽子全部下放给采购主体。
“这些实打实的举措,既厘清了财政部门与各采购主体的职责,也提高了采购绩效,从源头上消除了权力寻租空间。”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说。
据统计,2018年陕西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416.59亿元(不含采用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比上年同期增加32.47亿元,节约资金31.32亿元。
为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今年,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要按照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原则,通过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省财政厅依托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立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省级单位对纳入电子卖场采购目录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实行电子卖场直接采购。此举不仅规范了自行采购行为,缩短了小额采购周期,更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
“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工作原则,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和监管机制、改进采购代理和评审专家机制等方面重点发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丁云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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