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
作者:记者崔卫卫 通讯员黄顺 发布于:2019-06-05 17:58: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事关单位公务出行能否实现便捷高效低价的重要因素。根据财政部、民航总局有关文件要求,2015年钦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市财采〔2015〕3号)明确公务出行机票购买的相关事项。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部分单位对公务机票购买渠道、报销手续不了解的问题。
据钦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切实节约财政资金,钦州市财政局日前出台了《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市财采〔2019〕9号),再次明确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有关内容。
一是明确公务机票购买渠道及方式问题。再次明确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购票人),因公出差时要切实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做好出行计划,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做好比价工作,选择经济出行方式。公务机票购买渠道分别有航空公司直销渠道、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分销渠道和公务机票网站自助购票渠道。截止发文之日,在公务机票管理网站内可查询到具有代理权限的服务商共1212家,市财政局在文件内列明了部分机票代理服务商信息,方便供购票人参考,并建议购票人选择方便快捷的网站自行购票方式。强调任何人员不能指定任何的服务商作为唯一购票渠道。
二是允许购买市场低价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以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只需在差旅报销时提供购买时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以及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比对截图等材料。
三是强调公务机票报销应重点审核内容。通过公务机票销售渠道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的,必须以标注有“GP标识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该行程单除可在机场各航空公司领取外,也可由各直销机构或代理服务机构通过快递邮寄、上门配送等方式送达。同时明确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购票人额外加收任何服务费。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