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转向“结果导向”
作者:潘荣进 通讯员杨弢 宋亮 发布于:2019-05-20 11:36:02 来源:泰州日报
4月初的一天上午,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小陈通过网络发出了用款申请,第二天早晨就获得批复,他随即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一批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第三天快递小哥就把货物送到了单位。
而在过去,采购这些东西需要经过询价、招标、签订合同、公告等一整套复杂程序,整个过程需要5到7天才能实现供货。现在采购限额以下的办公设备,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模式,采购单位当日申请预算资金,次日即可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货物一般在24小时内送达,整个过程仅需2天,真正实现了“简便、高效、满意”采购。
这仅仅是泰州市创新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泰州市财政局以“放管服”改革为政府采购改革工作重点,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重心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在落实“放”的要求、增强“管”的效能、提升“服”的水平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泰州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的“放管服”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季度,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规模41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500万元,资金节约率14.63%,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0.16%、0.25%。
“过去政府采购的效率普遍不高,广受社会各界诟病。对此,我们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现代化建设,力求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市财政局局长张长平介绍,针对这一问题,市财政局打出“组合拳”,全面提速增效。
按照方便实用、利于执行的原则,泰州市“抓大放小”,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了简化,把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以及适用性不强的项目移出集中采购目录。同时,适当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将货物类项目限额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服务类项目限额标准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限额以下的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增强了采购人自主权,从而在法律框架下“放”权采购人,有效提高采购效率。
以信息化建设为政府采购装上“加速器”,也是泰州市政府采购的一大特色。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系统的预算编制及计划审批流程进行深度优化,在全市上线全新的政府采购交易监管系统,且两个系统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下达-网上招标-合同备案-资金支付”的全流程无纸化、信息化,真正让办事人员少跑腿、数据多走路,实现了政府采购审批流程规范与效率提升的完美统一。同时,在提高采购限额标准的前提下,泰州市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府采购”,对于采购目录限额以下的通用货物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采购期只需2个工作日,效率大幅提升。
“政府采购活动不以盈利为目标,而是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恽纯介绍,降低成本、防止腐败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目的,也是追求结果导向的重要一环。刚刚上线的政府采购交易监管系统,就做到了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网上全程留痕、公开透明,确保全部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是政府采购最有效的“防腐剂”。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市财政局完善了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指导集中采购机构制定了《政府采购服务规程》,将各个环节执行标准规范化,以此作为政府采购的“白皮书”,做到操作有据可依。同时,针对采购项目种类繁多、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等特点,编制了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实现了采购文件的标准化、模板化,减少了人为因素,杜绝“量体裁衣”,有力地促进了采购项目的作业规范。
泰州市还大力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模式,继续扩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对办公通用设备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实现采购的多元化,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资金节约成效。以2018年为例,批量集中采购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四大类、26种配置,采购金额2685.2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143.53万元,资金节约率20.17%,其中空调平均单价比市场价格低300至500元,发挥了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高效、节约。
据介绍,下一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努力当好“放管服”改革的排头兵,围绕政府采购结果导向管理要求,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效能,让政府采购真正成为效益采购、效率采购、阳光采购。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