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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设政采电子卖场“互联网+政府采购”全程透明

作者:记者 任春香 发布于:2019-04-25 08:34:38 来源:天山网
  公开的网上超市、公开的卖家和商品价格、公开的采购流程……在“网上超市”完成的政府采购实现线上全程透明,采购人确定采购订单后3天内要公开结果。
 
  4月22日,记者从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新疆近日开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网上超市、在线询价等政府采购活动,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搭建了规范便捷、高效服务和公平竞争的平台。为此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已于4月1日起执行。
 
  《办法》中明确,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实施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而供应商及商品的入围,由各级财政部门委托同级集采机构通过公开招标、公开征集承诺入围等方式产生。
 
  《办法》规定,采购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开成交结果,成交结果信息还要推送告知所有参与该次采购的供应商。采购人收货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录入电子卖场系统,在验收通过后15日内进行评价。系统将供应商“诚信指数”和商品的“满意度指数”等信息通过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布。
 
  “我4月1日下单买了两个打印机硒鼓,4月3日就到货了。”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政府采购的李红说,几天前她尝试在“网上超市”购买了办公用品。
 
  李红说,以前采购时,她根据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提供的供应商信息,主动打电话去咨询问价,经过货比三家后再选择价格最优的商家。现在,她只要打开采购平台,输入所需商品的条件,就能列出很多上架商品,明码标价,便于选择。“采购流程更规范、更便捷、更透明。”她说。
 
  新疆富通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是“网上超市”的供应商之一,主要销售办公设备和耗材等,销售负责人李宗奎说,供应商需要申请注册,获批通过后,才能成为入围商。
 
  “电子卖场系统对供应商设置了公开的诚信分,发生商品信息不符、夸大宣传、价格过高、私下议价等行为都要扣减诚信分。就像网购时查看店铺评价一样,采购人可以随时看到我们的诚信分,并考虑是否选择我们的商品。”李宗奎说。
 
  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近日中央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新疆财政厅落实要求,采取预算预留、消除门槛、评审优惠等手段,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
 
  “网上超市采购系统操作全过程留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使整个采购过程更加透明、规范、快速,便于动态监管。”该负责人说,目前系统还在不断完善,供应商主要是本地中小企业,后期还将引入大型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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