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印发法规制度选编 促进政采规范开展
作者:记者 董晓鸥 通讯员:高晓桦、孙赫男 发布于:2019-04-23 16:31: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全面宣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内蒙古赤峰市财政局在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二十年之际,结合市财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政府采购备案制管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改革,印发了《赤峰市政府采购法规制度选编(1998-2018年)》(以下简称“《选编》”)。
《选编》是在2011年《赤峰市政府采购法规制度选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成。《选编》分为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制度、财政部政策制度、其他部门政策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政策制度、赤峰市政策制度六大部分,收录了自1998年至2018年以来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文件共164个。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预算法、电子商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选编》内容贯穿了政府采购全过程,可操作性强,对采购当事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赤峰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采购相关当事人可根据需要查找相关政策依据,为其依法采购提供了指导。《选编》收录了市本级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目录、采购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政府采购备案制管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暂行办法等。采购人可按照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编报采购预算、备案采购计划、实施采购活动。评审专家、代理机构按照制度规定规范操作。供应商可了解查询相关权益。”
据了解,目前,《选编》已陆续发放到赤峰市各旗县区财政局及市本级各预算单位。《选编》的印发,将有助于赤峰市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有关政府采购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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