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进一步推进政采“放管服”改革

作者:记者 钱丽花 通讯员 岳申 发布于:2019-04-28 08:15: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放”和“管”是政采监管改革这辆“车”的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江苏省财政厅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在着力推进“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推进服务的做法,得到了有关各方好评。那么,2018年,江苏省财政厅是如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呢?
 
  下放审批权优化集采目录
 
  “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我们监管部门的自我革命。2018年,我们在简政放权方面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处”)处长戴民辉介绍说,经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江苏省政府批准,江苏省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权限下放至41个县(市)人民政府,理清了市、县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实现了县级行使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权全覆盖。
 
  为了提高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江苏省采购管理处在广泛调研、充分听取采购人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权采购人。自2019年起,取消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的批量集中采购,删除复印机、专业技术服务的集中采购,有效扩大了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提高了采购效率。同时,将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填补了工程招标限额标准真空。将1000万元以上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有力推动了民生项目的高质量落实。
 
  严格审批审核加强监督检查
 
  “当然,简政放权不等于‘一放了之’,放管结合是改革的应有之义。”戴民辉介绍,2018年,在简政放权的同时,采购管理处也在着力推进对有关各方的监管,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运转。
 
  根据财政部要求,采购管理处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及省外备案代理机构150家,净化了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为了强化内控管理,2018年,采购管理处公布省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审批流程规范及评审专家库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实行限时办结和AB角管理,规范了政府采购内部审批行为。严格审核各类进口产品采购、招标方式变更申请。全年共在线审核批复进口产品430批次、招标方式变更申请65批次,推动采购程序、采购执行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此外,采购管理处还会同江苏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江苏省审计厅,对省级集采机构分5个方面25项内容进行考核,并对省公安厅、体育局、消防总队3家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有效规范了集中采购行为。通报表彰了苏州、南京、昆山等9个设区市及26个县(市),激励了政府采购工作创新,提升了各地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同时,还组织开展部分省级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发现并纠正了被查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协议供货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抓培训推融资做优监管服务
 
  为了做优服务,采购管理处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召开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培训会议,明确政策要求和编报口径,不断提高统计编报质量;二是加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采购管理处针对未按要求取得培训证书的代理机构,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年共培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4300余人,促进了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对全省168家采购代理机构、291个项目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规范了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
 
  另外,采购管理处还着力推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通过创新机制,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们研究创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合作机制。””戴民辉介绍说,根据这一机制,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江苏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六家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利率优惠和绿色通道,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为了方便中小企业融资,采购管理处组织开发了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合作金融机构自建融资平台的数据交互接口,解决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断带的问题。目前,已与江苏银行完成了技术对接,即将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对接工作。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