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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市:政府采购联民企 互惠共赢再加力

作者:马勇 王忠 发布于:2019-04-18 16:28:20 来源: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分别与28家中标的中小企业签订了《枣阳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合同》,同时各协议供货商签署了《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此举标志着这28家企业正式成为该市2019-2020年度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商品和服务。
 
  该市政府采购部门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中,针对预算单位在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小额零星商品时招标程序繁杂、采购效率低等实际,决定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的方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以此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满足政府采购时效性和多样性需求,实现政府采购的提质提效。
 
  据了解,此次协议供应商在公开招标采购时采用了“非禁即入”的准入制,只要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都可以报名参加,共有40多家中小企业参与竞标,经过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最终有28家企业中标;协议供货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服务器、空调机等13类通用设备;同时,为了提高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协议供货商服务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
 
  为确保“放权”不“放任”,该市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程序进行了优化,预算单位需要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品目时,须到财政行资管理部门办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表,再通过政府采购备案后方可采购;采购时必须在不少于3家的协议供应商中进行询价采购,按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质优价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可直接采购;对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等与采购需求一致的商品,协议供应商价格高于非协议供应商价格的,预算单位可在非协议供应商处采购,但须在采购活动前将与非协议供应商的书面询价资料报市财政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依法依规将其协议采购合同等信息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据该市政府采购办负责人介绍:对《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一是节约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过去采购人采购一次需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程序,至少需要7个工作日,现在采购人购置品目内的通用办公设备不到半天就可以完成采购,降低了采、供双方的投标成本;二是货比三家,促进了质优价廉。协议供应商多,询价采购可选择的余地多,且协议供货商在门店醒目位置公示其投标时承诺的价格优惠折扣率,采购人一目了然,可以更好地控制协议价格,杜绝了供货价格虚高、“天价采购”的现象,促使供应商提供物有所值的产品、采购人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实现共赢;三是创新管理,推行了诚信管理机制。供应商签定了《信用承诺书》,将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纳入了信用管理,对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数据库,加大了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更好地敦促了供应商诚信履约;四是发挥了采购政策功能,助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通过低门槛的准入制采购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给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有力地支持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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