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市财政局多举措破解政府采购废标现象
作者: 发布于:2019-04-16 09:39:52 来源:财政部
加强学习宣传、规范发布采购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从思想上重视招标采购,增强防范废标意识,熟知哪些环节容易发生废标,哪些方面应当谨慎操作,从而减少废标现象的发生。尤其是每次开标前,应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和投标的供应商一起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应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强调,为采购当事人各方防止废标,注射一剂“预防针”,保证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都能充分参加投标,使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与此同时,规范招标信息发布渠道,从源头上防止废标现象的出现。
认真研究分析、细心制作标书文件。招标文件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就容易出现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量事实表明,只要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方法或评标标准不具体、不恰当,就会被人混水摸鱼,就容易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导致被依法宣布为废标。因此,细心制作招标文件十分必要,实际制作中做到“不漏”“不粗”“不错”,详细明确投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废标条款不能超越《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不得出现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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