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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采去年四项工作结硕果 今年将在四方面重点发力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9-04-09 09:48: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过去一年,我们积极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和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结果导向型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3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天津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王春霞全面总结了天津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对2019年政府采购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天津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王春霞
天津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王春霞
 
  王春霞在会上介绍,2018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在四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一是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全市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预算943.7亿元,实际采购支出921.5亿元,节约资金22.2亿元。与上年相比,采购预算增长9.5%;采购支出增长16%。采购支出结构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服务项目比重快速增长、国计民生项目日益增多、区级采购规模增幅明显、政策功能作用有效发挥。
 
  二是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建立配套制度方面,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天津市涉密专用信息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天津市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并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配套措施。在完善管理制度方面,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区级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天津市2019年度小额零星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并对过时制度进行了清理。
 
  三是优化服务加力提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了采购计划备案、审批审核、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配合机构改革进程,主动对接预算单位,配合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办理增加和变更用户申请。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全年为82家市场主体提供代理机构登记服务,新登记供应商1.46万家。同时,加大政策宣讲服务,通过举办各项培训、组织参加答题活动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并在天津政府采购网设置了热点问答栏目,为当事人提供在线政策咨询和操作指导服务。
 
  四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管理效能不断凸显。强化评审专家动态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新征集入库专家900余人,并对新入库专家进行培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考核,对40家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对42家市级预算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完善争议问题处理机制,制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制定相关文书范本,发挥集体研究、法制审核和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市、区财政部门共对33家代理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对3家代理机构予以警告和一年内禁止代理采购业务的处罚。对3家供应商作出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会上,针对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的部分采购人内控机制不健全、代理机构专业水平不高、评审专家执业能力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王春霞提出,下一步要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聚焦突出问题,找准靶心、精准发力、逐项破解,形成长效机制,推动问题的根本解决。同时,她还从三方面分析了当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形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王春霞对天津市2019年政府采购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她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围绕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总目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细化任务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实化主体责任,优化采购绩效,着力推动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任务落实。一方面加强制度保障。 逐项对照国家新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天津市贯彻执行的具体配套措施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学习培训制度,确保每一项改革制度出台,能够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到位、培训传达到位、贯彻执行到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探索建立采购人考核代理机构制度,落实评审专家评价代理机构制度,形成监管部门、采购人、评审专家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合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协同开展专项监督,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投诉举报处理促进规范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处理处罚。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简政放权。依法由采购人自主确定或由主管部门管理的,财政部门一律不再审批审核,不得变相审批审核和非法干预;完善内控制度。预算单位要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建立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等工作。集中采购机构应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和拟订合同文本等重点内容和环节加强管理。监管部门应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重点完善采购方式审批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四是坚持结果导向,强化采购绩效。发挥政策功能效果。首先要落实好现有政策,以落实天津市民营经济“19条”入手,推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确保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公平参与竞争等具体措施落实到位。贯彻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王春霞最后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照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监管、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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