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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监委:强化预算管理 突出全程监督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9-04-04 11:37: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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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市纪委监委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要求,圆满完成多个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召开的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天津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副主任董少林同志就市纪委监委机关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采取的一些措施,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加强统筹谋划确保运行机制健全高效
 
  据董少林同志介绍,去年天津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制度先行,制定印发了《关于市纪委监委机关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委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多项配套制度。明确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原则,厘清岗位职责,理顺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实现对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全覆盖。
 
  同时,天津市纪委监委机关还特别注重内控管理。通过编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流程图,确保采购工作管理规范有序;设置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岗位,确保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实施、人员配备合理;建立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有效,保障采购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严格采购信息管理,防止非公开信息的泄露。
 
  在资金管理方面,《市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专门对大额资金使用程序作了严格规定,明确政府采购支出预算10万元以上项目、10万元以下的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审批程序,压实分管委领导、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的责任,从严审批、层层把关,把资金使用置于严密的监督管理之下。
 
  盯准关键环节突出全程监督
 
  预算编制突出“细”。一是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属于信息化类采购项目,依据相关职能部门批复的立项预算进行编制;对涉及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项目的预算编制,依据《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进行编制。二是采取“三步走”的编制方法,首先,各业务部门先报采购预算,市纪委办公厅提出调整修改建议。其次,各部门根据建议对采购预算进行修改完善,报部门分管委领导确认后,报送市纪委监委办公厅。最后,市纪委监委办公厅汇总委机关各部门预算,报分管委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市财政局。
 
  采购实施突出“严”。在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采购计划后,由市纪委办公厅协调专业部门、专业人员会同政府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完善项目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等内容,确保招标文件内容严谨、标准明确、各项资格条件合规有效。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委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政府采购合同,可邀请外部专家和专业法律顾问参与拟定。
 
  履约验收突出“实”。市纪委监委办公厅要求各部门每月28日前报送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对其中技术标准要求比较明确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履约完成后,要求各部门及时将合同文本、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确保政府采购资料得到妥善保存。
 
  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强化服务意识
 
  在强化服务意识方面,天津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抓源头、抓一线、抓具体操作人员,通过每月召开内勤人员工作会,宣传普及政府采购工作新政策、新要求、新精神,特别是遇有重大政策规定调整事项,及时召开内勤会,确保传达到位、全员掌握。提升服务主动性,针对采购项目较多的重点部门在项目启动之初即进行采购对接,了解项目的实施计划、采购需求和建设标准,加强审核把关,提出采购建议,确保应采尽采,又厉行节约。
 
  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机关多项重点采购项目启动实施,为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门安排采购工作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及各项会议,并提出具体采购建议。此外,还主动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进行对接,做到早报告、勤沟通,确保各政府采购项目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有效控制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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