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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三举措落实政采服务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9-04-04 09:17: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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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召开的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该局在健全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规范采购方式及加强业务培训等方面的一些做法。
 
  首先,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方面,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内控流程管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制订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采取以下三举措,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二是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监管,规范内部采购审批流程;三是严格政府采购过程监管,明确政府采购职责分工。
 
  其次,在规范采购方式方面,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规定:一是通过强化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加强采购方式审核程序;二是通过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此外,加强业务学习方面,该局通过设置专人负责制、定期岗位轮换等,完善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及业务交流会等形式,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政采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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