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三举措落实政采服务生态环境保护
首先,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方面,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内控流程管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制订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采取以下三举措,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二是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监管,规范内部采购审批流程;三是严格政府采购过程监管,明确政府采购职责分工。
其次,在规范采购方式方面,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规定:一是通过强化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加强采购方式审核程序;二是通过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此外,加强业务学习方面,该局通过设置专人负责制、定期岗位轮换等,完善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及业务交流会等形式,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政采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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