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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北区:全面落实“放管服” 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9-04-04 08:53: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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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召开的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天津市河北区2018年累计完成采购额3.42亿元,节约资金1588万元,在降低企业参与门槛、完善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步。
 
  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2018年该区把握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探索新发展,主要从四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追求程序正义与效果优质的统一。政府采购的最本质要求是在节约财政支出的同时满足采购单位需求,实现优质的采购效果。河北区财政局以此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切入点,研究修订《政府采购政策汇编》和《政府采购流程手册》。按照“内容统一、流程规范、手续简便”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审批流程,有步骤地弱化非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环节,取消部分非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要求。将能放给采购人的管理权限果断下放,鼓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自主实施采购,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同时,将权责下放释放出的监管资源,用于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增强政府采购流程的有效性、针对性和便利性,进一步推动采购人自发地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实现“物有所值”,达到既规范支出过程、支出行为,又关注采购结果的目的。
 
  二是确立服务大局的政策导向。河北区财政局明确定位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即: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通过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方面落实举措、主动发力。2019年2月19日,该局赴甘肃省清水县开展扶贫工作,向随行的企业家提出该区使用企业家捐款采购扶贫物资的工作思路、实施方案及采购流程,并针对下一步如何使政府采购职能助力扶贫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该局还在原有采购模式基础上,与教育、卫生、城管委、街道等委办局进行针对性答疑和解惑,针对“采购方式、开标程序、质疑投诉应对”等方面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和帮助。结合河北区“创文、创卫、创城”工作,该局在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区氛围营造、推进“厕所革命”等关乎民生、惠及民意的项目上,彰显执行力和效能的决心。
 
  三是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94号令颁布实施以来,受理投诉数量显著增多,为此河北区财政局将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作为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之一,规范了投诉处理规程,明确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质疑投诉处理工作原则。通过召集各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倾诉、质证、协商,促使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2018年,该局共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31起,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依法进行了公示和归档,截至目前,投诉人并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此外,该局还通过聘请专门的律师顾问,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并在投诉应对中,逐渐打磨出一套从受理投诉到作出决定全流程的文书范本。在依法妥善处理投诉后,该局还积极引导被投诉人总结经验教训,设置相应的风险防控点,并要求采购人综合运用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手段,提高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增强工作能力,消除“本领恐慌”。一是提高依法采购能力。相继出台《政府采购廉政纪律》、《政府采购人员行为准则》等。二是提高科学采购能力。运用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手段,提高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采购质量打好基础。通过信息稿、工作简报等形式,阶段性总结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不断规范解决问题的标准流程。在通用项目上深入研究、探讨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及合同标准文本制定,按照预算级次优先对各系统的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在全面铺开教育培训的,灵活改变培训方式。深入调研,对下设次级预算单位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通过督促和指导采购单位完善本系统、本部门采购管理制度,尤其是建立采购需求确定机制,明确采购需求工作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照“岗位分设、多人参与、分工制衡”的原则履行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实现文本标准化,进而提高采购绩效。
 
  “2019年,河北区财政局将切实落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各项部署,以贯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根本,以新变革迎接新时代,以新理念应对新使命,以新作为实现新目标,以‘执行标准化、服务专业化、流程电子化、管理精细化’为主线,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各项政策措施,积极走出去、请进来,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流程,努力推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果。”该负责人最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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