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重庆新一期集中采购目录做了三大调整

作者:记者 董晓鸥 发布于:2019-04-01 17:40: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重庆市财政局近日印发《重庆市2019-2020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协议供货项目等方面作了调整,同时发布了相关说明文件。
 
  该《目录》将货物与服务类采购限额提高到了50万元,工程类采购限额提高到了1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仍为200万元。“这次发布的《目录》提高了采购限额标准,但是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未做调整。我们认为公开招标限额的高低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公开招标能不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达到效果。”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访时介绍。
 
  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还向记者介绍了新一期目录的另外两大特点:
 
  一是,为呼应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运行,该《目录》对协议供货做了大量的删减,只保留少部分协议供货项目。《目录》明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公务车、医疗设备为协议供货品目,单次采购金额在1-200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项目,市级采购人在申报计划后按协议供货有关规定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平台上采购。“我们想达到一个目的:就是更多的采购项目让市场去管、采购云平台去管、网上超市去管。”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二是,将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比如社会购买服务中公益类的一些项目纳入到了集采目录里。新一期《目录》中的服务类品目由原来的21个增加到了28个,新增的品目有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展览服务、安全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测绘服务、地质勘查服务等。“比如一些专业服务,我们在原来的工作中发现,政府通过购买专业类的服务,并使用该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来做一些决策。而很多决策又会有资金配套的投入,那么这类服务项目就需要专业性较强的机构来进行采购,因此我们将这些社会购买服务的项目明确为集采目录内项目。”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补充。
 
  此外,《目录》还补充说明:为简化操作程序,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发布后,不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如已编制了2019年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的,采购人可不调减预算,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实施采购,参照协议供货方式付款。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