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小企业政采融资新举措呈现6大亮点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成都市财政局了解到,成都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近期出台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创新财金互动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那么,成都市财政局推出的新举措都有哪些特点或是好处呢?据成都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来看,反映出了6大亮点。
一是范围更广,面向中小企业实现普惠。在前期市级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融资试点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拓展为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规定凡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享受该政策。
二是方式更简,提供无抵押担保信用融资。创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仅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信用贷款。
三是利率更低,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规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从源头上减轻中小企业融资利息负担。
四是风险更小,提高融资机构积极性。将融资风险纳入财政补贴,对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损失,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予以风险补贴。
五是效率更高,实行全流程在线。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依托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开设信用融资“网上超市”,集中展示融资机构名单并开通链接窗口,实现企业融资申请和银行融资审查在线“一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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