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作者:曹维保 发布于:2019-03-18 15:31: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去年10月,安徽省合肥市修订出台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扩大了监管对象,并通过信息公开、失信联动惩戒等方式规范惩戒程序,让投标主体不能违规、不敢违规。
《办法》将监管对象扩大至网上商城供应商、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定点单位,在原市及县级监管上实施主体扩大到各区、开发区监管机构,实行市、县、区、开发区信用信息联动、共享、互用。对于投标主体的投标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中,规定11种不良行为情形,市、县信用信息统一纳入信用数据库、统一在市级网站发布,实现联动、互用并对代理机构、商城供应商等信用考评结果进行公示。
失信的行为将受到大力惩戒。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将失信被执行人列为资格条件,对中标候选人信用状况通过征信公司或登录“信用中国”、“信用合肥”等网站进行查询,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失信受惩,守信得奖。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行“信易投”招投标机制,积极探索正向激励,将“信用”转化为“用信”,实行信用产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实现全覆盖。
在“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征集活动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成为合肥市唯一入选参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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