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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政采推出三个限时办结 倒逼预算执行

作者:张萌 发布于:2019-02-27 08:58: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通知》印发后,市直预算单位反响较好,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合肥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的更好使用都起到了较好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制定《通知》的目的是什么?重点内容有哪些呢?带着这些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访了合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这个《通知》,是为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知》明确了“三个限时办结”要求、强调了“两个严格执行”等内容。
 
  “三个限时办结”包括:一是对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时间限定在4月15日前;二是对政府采购项目申报、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确认及采购公告发布实行“2521”限时办结(即项目受理后,采购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并落实采购计划;采购中心在采购需求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编制工作;采购人在收到采购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确认;采购中心在收到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公告);三是对货物类项目资金支付限定在2019年8月31日前,服务类、工程类项目资金支付限定在2019年11月30日前。
 
  “两个严格执行”包括: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合财购〔2018〕1693号)等规定进行项目验收;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后,预算执行进度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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