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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提至200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9-02-24 09:39:41 来源:丽水市财政局
   2019年,丽水市开始执行浙江省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该目录充分适应形势发展需求,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较往年有三大变化。
 
  一、采购限额大幅调整。自2019年起,我市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标准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分散采购的具体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县级20万元;工程类项目:省级100万元,市级50万元,县级30万元。
 
  二、集采目录有增有减。增:办公家具集中采购范围扩大,原采购目录办公家具范围仅限于木制办公桌、会议桌和文件柜,新目录规定所有办公家具都在集中采购范围,采购单位应按集中采购程序先报备采购计划,再实施采购。减:一是取消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原协议供货的电脑等货物在采购计划备案后按采购标准通过 “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进行直接购买,或采用在线询价和反向竞价;原定点的服务项目在采购计划备案后,可通过 “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进行直接定购或竞价采购。二是印刷服务、车辆加油服务不再列入我市集中采购目录,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30万以下的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
 
  三、全省集中采购范围扩大。对社会和公众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纳入全省集中统一采购,进一步提升效率,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如省财政厅首次实行全省统一集中采购疫苗(一类、二类疫苗),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的原则实行了网上集中采购,并在“政采云”平台开设“疫苗馆”,疫苗预算单位采购疫苗可在“疫苗馆”中直接订购。(市财政局 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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