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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兰考146个部门启用电子化采购系统

作者:董莹 通讯员:许庆敏 发布于:2019-02-18 15:25:44 来源:兰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兰考县财政局了解到,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流程优化的相关要求,兰考县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截至目前,已有146个部门启用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深入了解全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开展情况,兰考县财政局还成立了专门调研组,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深入到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全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据了解,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采购监管职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举措。兰考县通过电子化管理手段,实现了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的网上备案及审核工作,方便采购单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全面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水平,受到了采购单位的一致好评。
 
  从调研情况来看,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例如:部分采购单位责任意识缺失,采购效果不理想;部分采购单位时间安排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低;部分采购单位人为变更项目类别,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兰考县财政局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政府采购质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入了解采购项目知识,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在产品验收、使用过程中对采购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确保政府采购质量。
 
  二是进一步树立时间观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明确采购时间、采购方式,强化采购预算执行约束力。采购人要根据采购法律法规、年初预算安排及相关制度要求,结合项目性质和要求,合理安排采购时间,确保项目早建成、早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配合,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形成有效而严密的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在组织机构和操作流程上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实行管、采分离,逐步形成有关各方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通过严格的内部制约和监督,使得整个采购过程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促进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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