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洛阳将对政采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专项治理

作者:董莹整理 发布于:2015-08-18 16:51: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了解到,洛阳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类)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此次专项治理项目的范围为2012年12月6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开标时间为准),包括货物和服务项目及除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之外的工程项目。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治理项目的投资规模为:预算或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财政投资的(包括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市政府或市财政负责融资、贷款、兜底)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之外的)。
 
  《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发改委的《实施方案》和该《通知》的要求,在本单位主管领导的领导下,政府采购联络员负责协调,由项目主管科室进行针对本单位招标采购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填报《洛阳市市直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表(政府采购类)》。8月15日前,各政府采购联络员将所收集、整理的本单位所有项目的《自查自纠表》(盖本单位公章)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电子版同时报“洛阳市招标投标专项治理”邮箱1yszbtbzxz@sina.com,(首写字母))。
 
  《自查自纠表》由市直各采购单位根据本单位存档的政府采购资料(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等),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刊登的招标采购信息、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资料,结合本单位项目招标采购实际情况填报。(W)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