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财政部与预防腐败局联合开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调研
12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在福州召开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联合调研座谈会,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政府采购“质次价高”问题和完善当前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进行集中探讨,总结改革经验,研究深化改革的举措。
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翟钢在会上讲话。会议由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主持。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韩平满、监察部驻财政部监察局副局长秘京平等参加了本次调研活动和座谈会。
刘建华表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和滋生腐败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历经10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目前已经初步构建起“管采分离”体制及相应完整的管理体系,并取得了显着成效,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
刘建华认为,政府采购管理跨越“行政”与“市场”两大领域,政府采购活动既要遵循行政管理的约束性和制度性要求,又要充分体现市场经济规律,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政府采购乃至与之相关的政府全局工作和中心工作之中。
为此,首先要继续做好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和配套工作,细化对政府采购各环节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强化依法采购和依法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全力打造“阳光工程”。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采购流程标准化和采购信息透明度,建立供应商信用考核信息反馈制度,实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信用表现与全社会信用评价指标的衔接。
其次,要坚持惩处与规范相结合,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及政府采购领域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办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细化工作,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复、高价、超标准采购等热点问题。
另外,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体系,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扩大预防腐败的作用和效果。
此外,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财政管理之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增强财政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管理,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制约机制和干部管理机制,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长效机制。
翟钢提出,要高度重视近年来媒体频繁曝光的高价采购、奢侈采购等热点现象,增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紧迫性,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完善管理体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为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还交流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一些地方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等问题。天津、福建、江西、湖北、广西、云南、大连、厦门等地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据悉,此次由财政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就如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赴上海、广东、福建进行了为期5天的专题调研。此次调研对全面推动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努力做到政府采购“阳光化”、“科学化”将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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